近日,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老龄办)下发《关于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幸福三晋老年人”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在党的二十大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现新时代老年人的精神面貌和幸福生活,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省老龄办决定面向全省老年人开展优秀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征集四类作品
此次活动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旨在传递老年人躬逢盛世、安享晚年的喜悦,激励更多的老年人弘扬优良作风、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在全社会传播“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的理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征集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法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通知》要求,文学作品要讲述人生中感人至深、记忆深刻、意义深远的故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老年人生活的可喜变化和感人故事。稿件可议论、可记叙、可描写,以多种体裁、从多角度多侧面撰写,要求内容真实、观点鲜明、朴实凝练、简短活泼,具有可读性,字数在1000字左右(稿件必须本人原创,严禁抄袭)。
书法(软笔)作品,书体不限,作品不超六尺整张(180cm×97cm),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老有所乐”精神风尚为佳(作品不需要装裱)。
美术作品以绘画作品为主,要以老年人的视角进行不同主题创作,用画笔展现真实的内心世界,描绘对祖国大好河山、美好生活的向往等。具体绘画形式不限、材料不限,水墨画、水粉画、版画、油画、漫画、素描、粘贴画等皆可(作品不需要装裱)。
摄影作品,应运用摄影技巧,形象、深刻地表现主题,将摄影艺术与美好生活紧密结合,主题明确、积极向上。投稿者应保证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彩色、黑白均可,可使用图片处理软件对饱和度、对比度、曝光等进行合理调整,但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合成等影响真实性的改动,凡是合成、造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件4—6幅,标明序号),组照按1件计算,每件作品附20—50字文字说明;接受数码照片(JPG格式,照片尺寸最短边分辨率不小于800像素)和传统照片,冲印尺寸要求为12寸或14寸。
分三个阶段进行
《 通知》指出,此次 活动分作品征集阶段、作品评选阶段及作品展示阶段。
6月1日—8月1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老年人广泛投稿,按照相关要求征集作品,并于8月15日前将作品汇总表报送至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以个人名义参赛的作品可直接邮寄至山西省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9月1日—9月30日为作品评选阶段。收到作品后,省老龄办将邀请全省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并在“山西老龄”微信公众号上开启投票通道,对入围作品进行公众投票。综合专家评审及公开投票情况,评选出此次活动的获奖作品。
10月7日—10月31日为作品展示阶段。省老龄办将对最终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告,并结合“敬老月”
设置五个奖项
作品可以电子文件(格式JPG/DOC)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以邮寄形式进行投稿(具体方式附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投稿时,作品备注为“选送单位”或“个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通讯地址”。
本次活动设置五个奖项,个人奖设立特等奖、金奖、银奖、纪念奖,集体奖设立优秀组织奖。
特等奖将从征文、绘画、摄影、书法作者中各评选2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1000元奖品;金奖将从征文、绘画、摄影、书法作者中各评选10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500元奖品;银奖将从征文、绘画、摄影、书法作者中各评选20位,颁发荣誉证书及价值300元奖品;纪念奖将颁发证书。获奖作品将在《智慧生活报·山西老龄》及“山西老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山西省老龄办将根据选送作品的质量、数量,以及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选出10家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