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 》
以加快促进我市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
在汽车、文旅、饮食、家电等消费上
均有重大利好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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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鼓励汽车消费
发放汽车补贴。积极释放“汽车焕新”“汽车下乡” 和新能源汽车消费各项政策红利。2022年6月至12月,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省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 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所需资金由省级与购车地财政分别负担50%。
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市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除实物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强化税费支持。全面落实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对本地企业利用城市广场等空闲场地组织开展的汽车展销活动,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
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
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二、支持零售 餐饮消费
发放消费券。2022年6月至10月,以“618”“中秋”“国庆””为时间节点,面向市内居民(含外地来荆人员)分批次投放“惠购湖北”消费券,组织引导商场、超市、餐饮企业进驻征选支付平台,参与“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支持企业配套叠加发放优惠券,开展优惠促销活动。
打造“欢购荆州•乐享生活”主题活动。鼓励各地按照“一月一主题”原则,集中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镇乡村联动的促消费活动;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夜经济集聚区让利促销。
开展荆州美食媒体宣传和优质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深入挖掘荆州餐饮文化内涵,积极打造“楚菜美食地标城市”, 提高荆州美食文化品牌影响力。开展“荆楚名菜”“荆楚名宴” “荆楚名点”“优质食材供应基地”等评选推介活动。积极为生产、销售、采购企业搭建对接平台,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博览会等展会和产销对接活动。强化品牌宣传,开展美食直播、抖音短视频大赛、直播带货等活动,开办“荆州味道”品牌形象店,拍摄荆州味道系列品牌宣传片,打响“荆州味道”“荆州鱼糕”“荆州大米”“洪湖莲藕”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动优质农产品进高铁、进机场、进景区、进商超、上 电子商务平台,促进特色农产品消费。
开展“加油荆州”活动。与中石化、中石油等重点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联合促销,鼓励加油站直营便利店及其网上商城上架荆楚优品,对单次加油或预付充值达到一定金额的消费者发放优惠券,用于购买荆楚优品。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成品油市场销售份额。
三、促进绿色家电 家具消费
支持家电、家具消费。鼓励各地围绕家电、家具领域针对个人消费者发放专项消费券,或对消费者购买家电、家具产品进行补贴,激发家电、家具消费市场,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2022年6月至12月,对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节能家电、家具产品,予以政策补贴,对每台新家电、新家具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负责。鼓励销售企业给予一定配套补贴,叠加和放大政策效应。
四、推进文化旅游 体育 康养消费
促进旅游消费。积极参加“惠游湖北”活动,动员本市景区参加“凤鸣楚天·湖北旅游惠民卡”活动,鼓励荆州古城、荆州方特、楚王车马阵、荆州海洋世界、荆州园博园、松滋洈水旅游区、洪湖悦兮半岛等旅游景区提供一定优惠程度的景区门票。发布全市精品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线路,引导荆州人游荆州,助力旅游市场升温。办理工会会员公园年票,组织劳模疗养休养和职工夏秋游活动,促进本地文化旅游消费市场。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地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工会和会展活动。着力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
拉动体育消费。推进“惠动湖北”消费券发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健身场所便民消费设施建设,打造舒适、便利休闲场所。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体育公益培训,积极推广全民建身活动,激发文体消费。
促进健康养老托育消费。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举办月子中心、康养中心等,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化健康服务。
五、活跃夜间消费
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本土企业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夜间消费需求,延长营业时间,提供种类丰富、特色鲜明的消费供给。支持荆州古城、荆州方特、长江码头文创园、郢城文化园、荆街等消费集中区夜间营业。鼓励县(市、区)打造个夜间消费集聚区,不断做大夜间消费规模。
实行夜间经营包容管理。按城管部门规划,在中心城区屈原南路凤凰路片区、发展大道五台还迁房片区、内环南路新南门片区、红星北路(北京东路—江津路段)、大赛巷、吾悦广场、新天地(西干渠)、海洋世界、解放路等地方培育发展特 色街区,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科学管理。
六、推进新型消费
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健全“互联网+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与京东、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对接,全力打造“京东·荆州馆”,引导实体商业企业发展社群营销、直播带货,组织开展“云逛街”和抖音山货节等活动。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实行数字化转型,发展覆盖居民“衣食住行娱”个性化服务。鼓励在线文娱,丰富文化旅游业态。支持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
七、强化市场主体培育
支持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市内限上电商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对纳统的和新迁入我市、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的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年内销售额累计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奖励。开展“批零住餐销售十强企业”评比活动。对中心城区首次进限的法人企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对中心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中的新进限企业,给予企业每年一定专项工作资金支持;对生产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并纳入限上企业的给予奖励;对限上企业(央企除外)零售额增速达到20%以上,每年新增1000万元零售额的企业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八、优化消费环境
促进消费公平。依法查处湖北“惠系列”消费券软件代抢、消费券刷单套现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商品无假冒伪劣、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升消费投诉举报处置效能,推进放心消费建设,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区;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