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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搭建平台促成多方共赢

       2022-06-02 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4240
    导读

    5月26日,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场活动在浙江常山县举行,这是浙江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的首场活动。被称为专啃“硬骨头”的浙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

    5月26日,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场活动在浙江常山县举行,这是浙江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的首场活动。

    被称为专啃“硬骨头”的浙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集全省法学法律专家精英智慧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最紧要最急迫最“棘手”矛盾纠纷问题的创新举措之一。该制度通过对社会治理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家会诊、合力攻坚,推动浙江省重大矛盾纠纷存量、信访积案总量明显下降,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专家认为,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服务法治建设重大实践提供有力支撑平台,并进一步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运行机制

    今年2月25日,浙江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

    “这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的部署,结合浙江省一体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的,以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在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推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浙江省法学会秘书长、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联络办主任徐宜广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5月17日,71名法学法律专家被浙江省法学会聘为首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这些受聘专家按照《意见》规定由浙江省法学会各研究会、省律师协会和公检法司各部门等推荐后经审核公示产生。他们由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高校学者、具备高级律师以上职称的律师,以及高级别法官、检察官、警官或副处级以上实务部门干部组成。

    根据《意见》,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聘期为5年,服务范围包括对党委和政府拟出台可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举措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党委和政府拟批准实施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土地征迁、生态环境等法律问题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中央、省级、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或由党委和政府领导包案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对中央、省级、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信访积案或由党委和政府领导包案调处化解的信访积案进行调研论证,提出法律咨询意见。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采取委托制,浙江省法学会将根据党委和政府的委托,建立由3名或3名以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开展相关法律服务。

    此次常山县的专场活动就是根据委托事项开展的。本次活动由徐宜广带队,3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分别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叶良芳、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吴高庆、浙江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徐静。这3人都是刑法、刑诉法领域的专家,其中吴高庆是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坐堂会诊”促成多方共赢

    来常山县之前,3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都已备足“功课”,拿到了此次需要解决的疑难案件的相关资料。

    5月26日上午8时45分,专场活动在常山县政府会议室举行。

    “谁先来详细说一下?”徐宜广介绍完3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后发问。

    常山县扫黑办有关负责人立即详细介绍了办理涉黑涉恶团伙涉案财产处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是困扰当地执法、司法部门的5件疑难案件之一,也是此次专家学者“坐堂会诊”的案件之一。

    此次专家“会诊”的疑难案件分别涉及涉黑涉恶团伙涉案财产处置、“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适用、网上发布不实举报信息法律适用问题等。

    “会诊”完涉黑涉恶团伙涉案财产处置案件,常山县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依次介绍案情和调处化解经过以及当前遇到的难点问题。3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依次分别“把脉会诊”,从刑法、刑诉法、法理学、行政法规等角度逐一解答解决个案的法律途径,并就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给出了意见建议。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我们司法实践中碰到的一些疑难杂症进行‘坐堂会诊’,对我们社会治理中碰到的一些痛点难点问题进行‘把脉开方’,发挥了较好的指引作用,使我们进一步开拓了视野、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我们也从各位专家的独到见解中充分汲取了法治智慧和法治力量。”常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桂强表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会诊”活动,回应了基层对高质量法治服务的迫切需求,助推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这次“坐堂会诊”,3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也收获颇多。吴高庆告诉记者,这些案例鲜活而复杂,参加此次“会诊”前,他查阅了许多资料,力图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次与基层执法人员面对面交流后,他既可以充分了解基层工作人员处理问题的思路和做法,汲取经验,还可以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叶良芳表示,这次“会诊”,他最大的收获是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式发生了变化。即,化解矛盾纠纷不仅要看到执法机关的思维,还要看到当事人的思维;不仅要从法学专业角度看问题,还要从社会治理角度、政府部门角度看问题。“总体而言,浙江省法学会搭建的这个平台,有效促成了多方共赢。”

    而在徐静看来,司法机关不能关起门来办案,办案的最终效果要落实在社会治理层面。浙江省法学会组织的这次“会诊”活动为司法机关、高校学者创造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实现了高校法学理论研究与基层司法实践的无缝对接。此次活动,既有利于化解贴近基层贴近民生的疑难案件,更有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

    徐宜广告诉本社记者,“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但当基层没有能力化解一些矛盾纠纷时怎么办?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解决了这个问题。浙江省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既切实助力基层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也强化了法学法律专家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进一步丰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

    根据《意见》,浙江省、市、县分级建成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要求市、县两级分别在今年底和明年底前建成,并设立办公场所,落实经费保障。同时,建立七大机制,包括联络协调机制、委托事项申报机制、委托事项逐级受理机制、委托事项交办机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力量调度机制、委托事项办结反馈机制和跟踪评价机制,从而构建出党委领导、部门配合、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的一体化、闭环式的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浙江省法学会系统参与“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载体,要将其打造成法学会特色服务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意见》要求,建立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成果案例库,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将该制度实施列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适时出台具体考核评价办法。”徐宜广说。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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