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
可以的!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也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不区分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也不区分市外户籍和市内户籍。
参保人可在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按月缴纳社保费即可。
02
变换工作地点,社保必须跟着转移吗?
不是的!如果还未到退休年龄,将继续在不同城市打拼,不必每次工作地变动都转移一次养老保险关系。
可在临近退休时,再把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待遇领取地,这样就可以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PS:参保职工如果是在重庆市内流动就业,则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参保,在新就业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即可。
03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中途想缴高一点的档次,可以变更吗?
可以!我市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的,缴费档次可随时变更。
若当年未缴费,档次变更后即时生效;若当年已缴费,档次变更后次年生效。
第二年参保人按照变更后的缴费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即可。
04
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都买过,可以同时领取两种待遇吗?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参保人退休后只能享受一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先后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当你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将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待条件时,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05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随单位参保相比,养老金的计发方式有区别吗?
没有!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全市统一。
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与退休时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缴费标准、缴费年限长短、退休时的年龄等有关,与以个人身份或者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无关。
06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发方式有区别吗?
有区别!
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公式:
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达龄时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39)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本金和利息。基础养老金的现行标准:135元/月,今后根据全国基础养老金标准、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公式:
每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A+AxQ)÷2xMx1%
A:退休当年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M: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Q: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由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月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其中从2019年起,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改为全市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 =K÷L
K: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含利息)
L: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