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用清单的形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这是我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作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截至2022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人,占全国总人口19.8%;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亿人,占全国总人口14.9%,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如何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考题。
“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已经明确的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了梳理归纳,整合到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框架下,包含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并分别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清单式服务,提供的是一种服务理念和模式,是为民服务最基本的形态,是服务的基础。科学安排好为老百姓养老服务实事项目,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立足长远、完善解决养老问题的体制机制,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清单是完善养老服务“菜单”,也是为民解难的“处方”。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主要起兜底作用,在此基础上提升老年人尊严和生活品质,还需要做得更多。一方面,要精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把好事办到老人心坎上。老年人情况不一、需求各异,不能粗枝大叶,而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方案;另一方面,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探索创新,丰富养老服务内涵,扩大养老服务外延,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做到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覆盖面不断扩大。当“基本养老服务+增量养老服务”项目越多,老年人选择越多,幸福指数才会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