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盘点一:康养政策,顶层驱动建体系,落实精准支持
序
过去十年,中国康养产业在需求与政策“双轮”驱动之下,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量到质、从弱到强的历史性、跨越式发展,经历了从单一业态到多元化业态的发展,在短时间内完成了产业化的全方位布局。但是,面对市场日益增长、不断变化康养需求,产业“质”与“量”的新问题与痛点也不断出现。
2022年,新冠疫情进入尾声,康养产业发展也即将迈进第二个十年,这一年,康养产业在困境之中砥砺前行,不断探索新的增长,寻求新的突破。在这风云变化的一年即将结束之际,中健联康养研究院、和君康养事业部将从政策、企业、资本与消费四个方面,全面盘点回顾这一年的产业发展历程,探索康养“新十年”的方向与趋势。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二十大报告中也首次聚焦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两项重大部署,为推动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可遵循基本路径。
随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实施,政府对康养产业的医养结合、社区居家、智慧养老、业态融合、监督监管和人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下面小编对过去一年康养产业相关政策进行盘点和回顾,期待从中挖掘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规律性特征。
一、十四五规划定调发展方向,产业体系逐步完善
1、二十大报告首次聚焦“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二十大报告首次聚焦“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党的十九大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本次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聚焦养老的根本问题,有利于构建养老事业与产业共同发展的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必须要明确两者的辩证关系。全国老龄办原副主任、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副院长吴玉韶教授曾对此问题做过阐述,养老事业是政府进行社会公共管理的行为,而养老产业则是经济单位的市场交易活动。养老事业的实施者主要是政府和一些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实施对象既包括整个老年群体,更主要的是需要政府兜底保障和社会关心关爱的特殊对象,即困境老年人;实现手段主要通过国家福利政策,或发挥公益慈善功能,来实现涉老资源的配置;目的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发展和提升老年福利,保障困境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养老产业是按照市场规则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实施者一般是市场主体,主要是企业;针对的是不特定的老年消费群体;实现手段主要是通过市场运行机制来实现涉老资源的配置;目的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的服务和产品,实现盈利,以确保自身的持续运营和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是内在统一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养老事业还是养老产业,无论是运用政策工具还是通过市场机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增进老年民生福祉,为亿万老年人创造更加美好的晚年生活。
“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必须重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政府在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重点做好政策引导、兜底保障和市场监管工作,努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场主体在经营老龄产业的过程中,要服从和服务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大局,合法经营;应从探索解决老龄社会的痛点、难点问题中,寻求商机,把握商机;应充分发扬企业家创新创造精神,用好用足产业政策,灵活运用市场手段和市场工具,实现生产要素有效整合和高效配置,在发展壮大自己的同时,促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此外,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从业者必须拥有深切的为老情怀,以养老事业之心,践养老产业之行,设身处地想老年人之所想,急老年人之所盼,将感情和专业融入进去,将市场做深做细。
2、《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发布,引导服务型消费和投资再上新台阶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内容极其丰富,其中指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中央明确,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等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点。
关于养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也提及到,要积极发展服务消费,增加养老育幼服务消费。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支持家政、养老、托幼、物业等业态融合创新。
在人口方面,会议提出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稳妥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
会议强调,对于我们这么大的经济体而言,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要着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
3、《“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发布,提出“老有所养”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开年便提出“老有所养”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在2021—2025年规划期加快提升全国养老服务能力。《“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关于老有所养主要提出有以下三点内容:
开展基本养老服务标准化工程。制定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标准,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细化服务项目和标准,完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软硬件标准和质量要求。
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加强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按照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逐步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度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的集中托养服务。健全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壮大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供给。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深入推进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支持具备综合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引导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全面保障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受国民待遇。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4、国家卫健委等15部门出台《“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连续性服务成为重点
2022年3月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健康保障制度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善,老年人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
完善老年人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开展失能(智)预防与干预工作,减少、延缓老年人失能(智)发生。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制定《国家应对老年痴呆行动计划》,推动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干预试点工作,建立老年痴呆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的综合防控机制。
以连续性服务为重点,提升老年医疗服务水平。在医疗机构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鼓励康复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纳入医联体网格管理,建立畅通合理的转诊机制,为网格内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支持社区、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家庭照护者培训和“喘息”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社区配套用房或闲置用房开办护理站;支持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并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建设一批百姓住得起、质量有保证的集团化、连锁化医养结合机构。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以及优抚医院建设,鼓励公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十四五”期末,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5、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社区托育养老作为应对老龄化的重要内容
2022年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情况,提出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
养老与托育为社区服务重要内容。养老和托育服务,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了20个指标,其中养老和托育各占一个,各省市将会在未来出台各自的“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下一步,发改委将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拥军、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十四五”时期,特别是要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扩大群众家门口的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
关注特殊困难人群的日常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通过“十四五”期间的努力,大城市老年助餐服务逐步覆盖80%以上的社区,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能达到100%,深入推进老年人、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二、医养结合提质升级,推动资源共享服务共融
1、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九部委提出五大工作内容
2022年3月23日,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本次行动的工作目标,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养老等乡镇社区服务机构,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有机衔接,切实满足辖区内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由此可见,本次行动主要为依托已有机构,聚焦基层服务能力提升。
《通知》提出提升医疗和养老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改善设施条件五大工作内容,并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连锁化、标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财政部门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养老年医学、医养结合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本次行动是近年来在多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后再次通过发改委与财政部资金支持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与过往试点相比,本次行动针对性更强,更加标准医养结合的核心刚需内容,试点区域也更加下沉。
2、国家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7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进医养结合,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动机构深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等6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难点堵点问题。
提高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医疗服务可及性,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增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等措施。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签约服务,以及医疗资源富余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床位开展养老服务。
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统筹利用医疗、养老等服务资源,优化服务衔接。《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扶残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资源共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残疾人照护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将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与医疗联合体内的牵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等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实现医疗、康复、护理、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协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
针对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和运营面临的实际困难,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具体包括完善价格政策、加大保险支持、盘活土地资源、落实财税优惠等4项措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合理确定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总额控制指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优先保障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项目用地需求。允许和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
3、国家卫健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
2022年4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医养结合。《方案》明确了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创建目标、创建范围、创建标准、工作流程。
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范围包含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的创建标准有6个方面,分别是党政重视、部门协同;政策支持,推动有力;固本强基,优化提升;注重管理,强化监督;完善支撑,加强保障;群众认可,评价良好。
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创建条件为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及以上,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50%。优先推荐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干预老年综合征预防或减缓失能失智、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等的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应满足“五好”要求,分别是环境设施好、人员队伍好、内部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效果好。
三、社区居家精准布局,老龄生活圈成破题关键
1、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织密养老服务网
“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既化解了居家养老的不足和不便,也大大减轻了子女的陪护压力,是积极应对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后公共服务面临新需求与新挑战的民心之举。在《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各地政府需要支持增加供给,做活普惠性养老服务,做大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一刻钟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十五分钟的路程可轻松抵达,意味着行动成本的大大减低,而这也是老年人幸福感最为强烈的落脚之一。从钟表的解构来看,表针始终会围着最中心的圆点行走,而这个“点”,也是构成网络的关键所在。苏州市姑苏区构建以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助餐点为主渠道,社会化助餐服务为补充的“3+X”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南京市栖霞区以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为枢纽,以街道养老综合体为核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基础,以便捷式银发助餐点和智能化家庭养老床位为补充,已经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功能丰富的“邻里汇”,提供社区托养、医养结合、家庭支持、生活服务等“一站式”多点的5+15综合为老服务,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居家上门服务实现原居养老。“一刻钟养老服务圈”于老年群体而言,最深切的感受就是原居安养,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标准化、精准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苏州市姑苏区建立全国首个互联网养老智能平台——“虚拟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失能照护、夜间陪护、健康管理等居家养老服务。重庆市巴南区通过“中心带站、服务进家庭”模式,以老人居住地为中心,把各层级资源打通,由站点搜集家庭的各项养老需求,需要哪种服务,便由中心精准匹配;并为年纪大的独居老人安装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床带、手环和可视对讲等智能设备,实现对老人的24小时智能看护,掌握了时间和空间上的主动权。南京开设家庭养老床位把养老院“搬回家”,服务内容涵盖助餐、助浴、助医、上门探望、上门护理、精神关爱、开展家庭养老床位等多个方面。
2、多地出台针对性措施,破解社区居家养老难题
针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近日各省市出台多项措施,积极破解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难点问题。
江苏苏州:启动适老化改造工民心工程,2022年为1万户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苏州市民政局和住建局以赋能物业企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探索“社区+物业+养老”融合服务的新路径,将完成5万户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
广东惠州:开启社区嵌入式长者居家养老新模式,打造长者食堂,还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推出送餐上门服务。目前,惠州全市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已基本建成,智慧长者服务覆盖全市50%以上的社区。
天津武清:计划2022年建成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机构试点6所,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额养老服务体系,实现街道区域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
江苏泰州: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脸识别等技术,探索网格+居家养老新模式,依托于社区网格化精细管理优势,推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精细服务无盲点、“刷脸”全程享服务、通过“积分”兑换服务等为老服务网络。
陕西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2022年底前,全省新建573个、改造提升292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90%以上城市,为老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文化、休闲娱乐、心理咨询等日间照料服务。
江西省:出台《关于开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在街道层面,建设床位规模不少于40张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在社区层面,建设床位规模不少于25张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开办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3、《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到2035年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
2022年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推进有效签约、规范履约,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满意度达到85%左右。
扩大服务供给。从科室来看,既可以是全科医生,又可以是其他类别临床医师;从医院级别看,鼓励各类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二、三级医院医师;从组织形式看,既可以个人为签约主体,也可组建团队提供签约服务;从医院性质看,除公立医院外,同时鼓励社会办医开展签约服务。
丰富服务内容。一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签约医院及医师除了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慢性病管理能力,也应拓展康复、医养结合、安宁疗护、智能辅助诊疗等服务功能;二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质量;三是保障合理用药,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原则上可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到2025年,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四是开展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五是优化转诊服务;六是加强中医药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掌握和使用针刺、推拿、拔罐、艾灸等中医药技术方法,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
优化服务方式。一是推广弹性化服务协议,服务协议有效期可为1-3年;二是加强全专结合医防融合,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共同服务;三是鼓励组合式签约,三级与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起壮大签约服务力量,共同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是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实现信息录入、储存、跟踪等为居民健康服务;四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五是突出重点人群。
健全激励机制。签约服务费是家庭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履行相应健康服务责任,打包提供医疗服务、健康服务以及其他必要便民服务的费用。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要合理测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结算标准,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签约服务费在考核后拨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基本服务包和个性化服务包的内涵,并相应调整费用结算标准。
四、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加快,老年生活场景全覆盖
1、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奠定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数字”基础
2022年5月10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聚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链接社区周边商户,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期以来被认为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所在,近年来更加受到各级政策支持,特别是物业公司提供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受到市场广泛关注。从服务提供而言,社区养老服务是整体社区服务的重要一环,是不能够与其他社区服务提供割裂开单独思考或提供。因此,本次智慧社区建设,将养老放入社区整体统筹考虑,对于后续社区养老,特别是智慧系统搭建方面,有大力推动作用。
2、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深入开展 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切实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2022年6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老龄办为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发布深入开展2022年“智慧助老”行动的通知。
聚焦疫情防控聚焦中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重点围绕运用智能手机查询和出示“健康码”、接收防控信息、采购生活物资、预约挂号、查询交通信息、紧急求助、防止电信诈骗等环节,通过组织开展面对面讲座、手把手教学、老年人之间“传帮带”、家庭成员帮助以及线上课堂等多种方式,切实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推动解决老年人在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深入开展“智慧助老”公益行动。将公益行动范围扩大至石家庄、太原、哈尔滨、福州、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兰州、厦门、大连、青岛、温州14个城市,通过招募老年骨干志愿者、组建志愿服务队等方式开展培训活动。在全国开展“蓝马甲公益行动”,通过线下开展2000场“智慧助老”课堂和20000场(次)志愿驻点服务,并结合线上开通以智能手机运用和反诈为主要内容的宣讲课堂等多种形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智能手机操作技能,提升老年人反诈防骗意识。
扩大“智慧助老”行动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依托“健康中国”新媒体平台及各类短视频平台,利用全国“敬老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发起话题讨论、开设线上教程、征集优秀视频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的强大合力。
3、三部门加码,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
2022年11月22日,工信部、民政部、卫健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六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六类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申报范围,全面释放“科技+养老”效应,智慧养老体系建设呈现出如下几点重点方向:
全面覆盖老年生活各类场景。从通知给出的六类产品和六类服务的内容来看,未来智慧健康养老体系的构建,将全面覆盖老年人家庭、社区等各类生活空间场景,并沿着健康管理、健康评估、生活照料、医疗诊断、安全报警、老年教育、购物消费等生活功能服务所需,全面渗透养老服务领域的各方面。
全面推动全国试点示范建设。从《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可以看出,到2025年,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重点,除了科技研发、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之外,未来将持续推进试点示范建设,面向不少于10个应用场景,再培育100个以上示范企业,50个以上示范园区,150个以上示范街道(乡镇)及50个以上示范基地,进一步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全面优化智慧养老产业生态。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围绕健康、医疗、养老等发力发展“互联网+消费品”,同步鼓励用科技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并不断推动企业以数字化研发设计促进产品更新,不断满足老年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到2025年推动建设5个以上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智慧健康养老标准体系,研究制定20项以上行业急需标准。
五、“康养+”多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康养生态圈共建
1、文旅部等十四部委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与户外运动、休闲康养、自然教育等融合
2022年11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自然资源部等十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文化旅游与户外运动、自然教育、休闲康养等融合,打造优质产品。
《意见》提出,提升产品服务品质。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露营地、帐篷露营地、青少年营地等多种营地形态,满足多样化露营需求。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充分挖掘文化资源,丰富露营旅游休闲体验。鼓励和引导营地与文博、演艺、美术等相关机构合作,结合音乐节、艺术节、体育比赛等群众性节事赛事活动,充实服务内容。与户外运动、自然教育、休闲康养等融合,打造优质产品。鼓励提升营地配套餐饮、活动组织等服务,提高露营旅游休闲品质。
目前,康养产业,特别是与文旅产业相融合的康养项目,其覆盖人群逐步年轻化,其中各种相融合的细分产业业态也越加丰富。从本次政策的内容可以看到,政策所涉及的产业业态主要是面向年轻人以及家庭的项目与活动。
对于康养文旅类项目而言,能够通过产业融合,实现针对不同年龄层次人群的有针对性全覆盖,是项目吸引家庭游客的一种有效手段方式,本次政策推出落地,能够为康养文旅项目进一步丰富自身业态提供初步支持。
2、推动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
2022年2月11日,国务院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同时要求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并提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资源优势,建设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田园养生、研学科普、农耕体验、休闲垂钓、民宿康养等休闲农业新业态。将康养产业的发展与乡村振兴进行了紧密结合。
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引导仓储物流、设施租赁、市场营销、信息咨询等领域市场主体将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拓展生活性服务业,改造提升餐饮住宿、商超零售、电器维修、再生资源回收和养老护幼、卫生保洁、文化演出等乡村生活服务业。
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则要求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并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拓展乡镇敬老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就餐就医等问题。
3、《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森林资源与康养产业深度融合
2022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明确提出森林康养与生态旅游:构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森林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健康教育等业态。
《规划》提出依托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推动生态旅游产业扩面提质。大力发展观光旅游、冰雪旅游、休闲度假、生态露营、山地运动、生态文化和自然教育等特色项目。规划的提出,将原有基于森林、草原等自然景观的观光旅游,进一步提升为生态体验性旅游,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
规划要求,构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森林康养产业体系,重点发展森林保健养生、康复疗养、健康养老、健康教育等业态。优化森林康养生态环境,加强森林康养环境监测,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建一批森林康养基地,推广一批森林康养品牌。到2025年,森林康养服务总人数超过6亿人次。规划的提出,为将森林资源与康养产业进一步深度融合,指明了方向;
规划明确指出,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的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等产业开发。森林康养的开发,一直以来土地制约是其中重要的制约因素之一,特别是治理面积是否能够从事产业开发,存在诸多争议。本次规划对于土地的明确,为后续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4、十一部门联合推动家政进社区,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
2022年12月19日,为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育幼服务供给,增加社区就业,创新消费场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1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促进居家养老、育幼和社区助餐等服务融合创新。
《指导意见》指出,支持家政企业吸纳社区未就业人员,通过分时段灵活服务等模式,实现“家门口就业”。在着力创新社区家政服务供给方面,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合作,促进居家养老、育幼和社区助餐等服务融合创新。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依法提供上门送餐服务。引导家政企业创新服务模式,针对“久病床前无孝子”等服务痛点,探索家政服务人员轮班制度。鼓励有条件的社区为非住家家政服务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逐步实现区域内相对稳定的服务关系,提高家政服务品质。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社区家政服务能力全覆盖,推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加,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
六、非法集资成监管重点,养老会员制规范化管理
1、最高法打击以养老为名义的非法集资,进一步规范养老会员制收取
2022年2月24日,最高法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增加一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作为第十项,为依法惩治P2P、虚拟货币、养老领域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依据。
近年来,对于业界高度关注的养老会员制的定性,多地政策以禁限为主,如《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养老机构不得以还本付息、给付回报或者约定回购等方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养老服务产品、养老公寓、预售卡、优惠卡,或者投资养老服务项目”;《深圳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已通过实行会员制收费,要求老年人购买金融、保险产品等方式快速回笼资金的养老机构,不在引导扶持的范畴。”
当然,也另有一部分城市秉持谨慎的态度,给养老会员制留了口子。2018年《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试行)》首次对养老会员制提出具体要求,即“除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外,严禁实施会员制。会员制收费额度原则上不能超过经营者可抵押物估值。会员费不得投资风险行业”。天津2021年《关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明确,“社会力量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并利用自建或自有设施举办的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可以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预收的服务费不得超过老人在机构养老服务月收费标准的3-5倍”。
养老会员制未来还有没有空间?一是看资金的用途,一般来说,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前提投入巨大,“会员制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这也是政策包容的一个前提;二是看养老机构的权属,即自建或自有设施改建。三是未来与金融机构合作,以保险、信托等形式对养老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实现大额会员费收取的合法合规。
2、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
2022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意见》中特别提出,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推广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加大推动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力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
近年来,康养产业内,特别是部分大额押金与会员制项目频频“暴雷”,这与此前监管过程中模糊地带较多,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有较强关系。本次政策的宣布,将“养老”纳入“信用+”工程建设中,相对于市场整顿,起到积极作用。
此外《意见》还明确提出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强调了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对于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出明确意见,对于康养产业与金融资本的结合的监管,必然将逐步增强。
3、四部门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
2022年11月30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网上备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送风险提示,做好典型案例宣传,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今年,打击非法集资成为养老政策端与监管端的最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年度大型的整改完成,如何逐步转变为长时间持续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成为这一议题的最新重点,本次政策的发布,就是将持续常态化引导养老市场的规范发展,未来红黑榜等机制的建立,能够持续完善市场制度。
七、加强康养服务人才建设,扩充职业教育专业范畴
1、《“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发布,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建设
2022年8月3日,国家卫健委颁布了《“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进一步拓宽人才范畴。除了医药护技等卫生技术人才,老年健康、职业健康、医养结合、托育服务、健康服务业等相关领域人才需要一并纳入卫生健康人才范畴,加强培养、开发、建设和管理。《规划》将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鼓励医师协同提供连续医疗服务。推进实施医师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医养结合机构及其他有需求的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鼓励创新医师服务模式,协同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连续医疗服务。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及人口政策变化,以适应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统筹预防、医疗、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各类人才资源配置,加快推进人才培养,支撑老龄、妇幼、托育健康服务体系发展。
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人才建设。鼓励医学院校和职业院校设置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老年服务、医养照护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加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专业人才配置要求,扩大老年医学专业人才规模。
大力支持医养结合人才和养老护理人才培养。健全医养结合人才继续教育,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到2025年培训医养结合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10万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制度,协助推动各地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2、人社部发布健康照护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2022年8月5日,国家人社部颁布了《社区事务员(劳动保障专理员)等42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其中“健康照护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两项职业技能标准,受到康养产业内广泛关注。标准对两类职业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了规范描述,对5个等级的技能鉴定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
人才困境逐渐成为制约我国康养产业发展的核心困境之一。传统而言,康养产业的人才困境,主要因为职业相对单一、社会评价低、薪酬待遇低、缺乏合理职业规划、工作量大且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劳动保障力度差等问题。
问题的综合性与复杂性,导致解决中国康养产业发展的人才困境,也无法简单从单一方式入手。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成为康养产业解决人才问题的新突破口。
本次职业技能标准的提出,受到行业内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标准的提出,为人才培养与人才成长指明了通道,能够更加有效的吸引人才进入康养产业。另一方面,更过康养相关人才职业与标准的提出,让业内一线人才能够有更加宽阔的发展前景与就业方向,解决产业内人才单一问题,从质与量两个方面解决困境。
3、江苏培育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5年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2022年5月6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培育设置一批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十四五”时期,江苏将新增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不少于10万名,培训养老护理员不少于20万人次。
建立理论和实践功能兼具的实训基地。江苏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是具备养老服务领域理论研究、科研教学、职业规划、技能提升、岗位培训等综合性功能的实训机构。
实训对象包括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养老机构、养老行业企业负责人等养老服务管理人才以及各类高等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等,是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人才支撑平台。
申报实训基地需要满足多项软件和硬件条件。一是须为具有法人资格,并在属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二是机构运营主体须具有10年以上养老服务从业经历;三是建筑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床位数不少于120张,其中常态化用于实训的床位数不少于30张;四是具备专门负责培训的内设机构及相应的场地、工位和设施设备;五是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设有专职管理人员1-2名;六是具有一支思想素养高、专业技能强、教学业务精的师资队伍,其中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学人员不少于10人;七是机构应与相关大专院校签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具有人才合作培养经验;八是在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方面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九是机构应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在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同等条件下,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优先申报。
4、教育部发布《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康复回归医药卫生大类且单独为康复治疗类
2022年9月8日,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将康复治疗划分在医药卫生大类,且进一步提升康复治疗地位,将其与护理和医学技术并列为二级医疗大类且明确康复治疗的职业归属定义就业范畴以及各阶段学业对口专业。
此次更新,对专业调整近60%。此前,中职、高职专科专业简介是分别根据2010年修订的中职专业目录、2015年修订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编制的。2021年,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了让办学主体和社会各界更加方便准确地了解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一体化设计了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专业体系,并通过新增、更名、合并、撤销等方式,专业总体调整幅度超过60%。
康复治疗、康复辅具器具技术、言语听觉治疗技术、儿童康复治疗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以康复治疗为例,职业面向康复技师等职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等康复治疗等技术领域,后续可深造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康复治疗技术硕士学位二级学科。康复辅助器具技术专业则是面向向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助听器验配师、听力师、假肢师、矫形器师等职业,可继续深造生物医学工程硕士。
本次《简介》研制,教育部积极汇聚行业力量、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并组织上万名专家学者共同研制。稿过程中先后吸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88条,吸收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5700余条。《简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了指导,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依据,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提供了参考。
跋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既需要政府引导,也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康养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从2013年康养产业政策元年以来,各类型企业陆续涌入,从最开始的地产、保险类,到后来的物业、家政、互联网类等,我国健康养老产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从业企业类型也在开始不断丰富。大浪淘沙时代,康养企业如何拥抱新机遇?中健联康养研究院、和君康养事业部明天将为大家带来2022年康养产业年度盘点·企业篇的盘点分析,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