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2日,成都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社治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6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企业年金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人社发〔2022〕1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近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 就《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及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进行了解读,一起来看看! ↓↓↓ Q:企业年金是什么? A: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Q:建立企业年金有什么作用?覆盖范围是哪些? A: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退休后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依法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包括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等。 Q:成都市企业年金扩面目标是什么? A:《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建立企业年金户数每年增加10%以上;至2025年末,政策支持、企业自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企业年金工作格局全面构建,全市参加企业年金户数较2021年末翻一番。 Q:《指导意见》对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有哪些针对性措施? A:针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中小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劳务派遣单位、产业园区等5类情况,分别明确鼓励引导举措。 1.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 鼓励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实现企业年金全覆盖; 2.中小微企业 可先行为中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建立企业年金,再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3.机关事业单位 鼓励其为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所需资金纳入现有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并支持相关行业(系统)由主管部门统一发起建立编制外人员企业年金; 4.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人员企业年金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发起建立,可先行为有条件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企业年金; 5.产业园区 园区内尚未单独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可由园区统一发起为其使用的各类人才建立园区人才企业年金计划。 Q:企业年金如何缴费? A: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Q:职工工作单位变动,企业年金怎么处理? A: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或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也可以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暂时管理。 Q: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A: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Q:成都市将如何优化企业年金经办服务? A:《指导意见》提出,优化人社部门和受托运营机构2方管理服务。全市人社部门将加强对用人单位制定企业年金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快推进网上备案,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服务;企业年金受托运营机构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优化参保缴费、权益查询、账户转移、待遇支付工作流程,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品供给,适度降低服务费用,提高企业年金基金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