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
会员中心
|
保存桌面
|
手机浏览
京师津师事务所
恪守“党建为魂,律师为本,规模为基,专业为王,品牌 为力,国际为向,执业为民”...
网站首页
公司介绍
供应产品
采购清单
新闻中心
荣誉资质
联系方式
公司相册
商城
企业档案
企业会员
第
1
年
京师津师事务所
王光英
先生
和我联系
经营范围:
恪守“党建为魂,律师为本,规模为基,专业为王,品牌 为力,国际为向,执业为民”的发展理念,连续四年被评为北京地区规模最大律师事务所。
主营行业:
服务机构
/
综合为老服务中心
所在地区:
北京
信用指数:
0
认证信息:
企业资料通过认证
保证金:
0.00 元
产品分类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供应产品
采购清单
新闻中心
荣誉资质
公司相册
商城
友情链接
暂无链接
首页
>
供应产品
>
中国关于老年人在民法典中的最新规定
中国关于老年人在民法典中的最新规定
浏览:
469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2-07-27 14:34
详细信息
中国关于老年人在民法典中的最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询价单
管理入口
|
返回顶部
©2024 京师津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国民康养
访问量:2954